各位考生:
祝贺您被录取为我校2016级硕士研究生,欢迎您来到湖南中医药大学继续深造!为使您能准时顺利报到,请您务必了解以下信息:
一、报到时间、地点:
专业学位:
2016年7月1日统一在含浦新校区报到。
学术学位:
2016年9月3日统一在含浦新校区报到。我校在长沙火车站设有迎新接待站。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有效身份证件及其他有关证件,按规定时间报到,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凭有关证明,事先以书面形式向学校请假,请假须经研究生院批准方为有效。未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二、组织关系、工资关系、户口关系、政审调档办理:
1、党(团)组织关系:应届外校考生中共党员由所在学校出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抬头外省写:“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组织部”,本省写:“中共湖南中医药大学委员会组织部”,应届本校考生中共党员由所在学院开具内部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写“中共湖南中医药大学委员会组织部”,往届考生中共党员由档案所在地相关部门出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共青团员由所在基层团委出具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开头写:“湖南中医药大学大学团委组织部”。
2、工资关系:国家正式职工持所在单位劳动(人事)部门的工资关系证明和工龄证明办理有关手续。应届生和非国家正式职工不用办理。
3、户口关系:户口关系由学生本人决定转或不转,学校不做规定。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到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户口接收地写:“岳麓区含浦镇含浦科教园学士路300号 湖南中医药大学”。
4、政审表:应届考生由所在学校学生管理部门出具,往届考生由档案所在地相关部门出具。
5、计划生育表:应届考生由所在学校学生管理部门出具,往届考生由户口所在地相关计生部门出具。
6、定向生的党(团)组织关系、工资关系、户口关系不转入我校。
7、组织关系介绍信、工资关系证明、户口迁移证、政审表、计划生育表等相关材料请自己携带,报到时集中上交后分别交学校有关部门办理。
三、费用:
1、学费: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10000元/年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8000元/年
单独考试考生 14000元/年
2、书籍费:400元 (暂定、多退少补)
3、住宿费: 1200元/年(含浦),600元/年(东塘)
以上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依据湖南省物价局湘价教[2013]110号文件核定,如有变化,以省物价局文件最新要求为准。
★交款方式:请学生将应缴学费和住宿费于2016年8月15日前(专业学位学生应于2016年6月30日前)存入随信寄出的建设银行银行卡(请勿遗失),由财务科统一收费(储蓄卡为新生在校就读期间使用的银行帐户,存款余额不能为零,要多存10元,否则不能及时缴费)。学费逾期将不予报到注册。学校财务收费科电话:0731-88458107
四、其他注意事项:
1、报到时须带:1)录取通知书;2)身份证;3)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学位证书原件;4)英语已过六级、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的同学请附带证书原件及复印件;5)已经办理好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工资关系证明、户口迁移证、政审表、计划生育表等。
2、新生生活用品全部自理;准备近期一寸彩色登记照片8张备用。
3、家庭经济困难同学需在入学时上交《湖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湖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进行家庭经济情况认定。
五、新校区乘车路线:
长沙市火车站乘7路车到东塘(老校区),换乘912路至中医药大学含浦校区站下。
湖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2016年6月3日
湖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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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对象
| 覆盖比例及标准
| 奖学金
| 国家奖学金
| 凡取得正式学籍、已注册的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含七年制学生研究生阶段二年级)在规定学制年限内均有资格申请。委托培养、非脱产在职研究生以及超出学习年限的研究生不参与国家奖学金评审。
| 博士研究生30000元/生;硕士研究生20000/生
| 湖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 一年级:包括七年制学生研究生阶段第一学年
| 奖励比例为100%。博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7000元/生;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3200元/生。
| 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
| ①博士研究生:一等奖10000元/生,比例30%;二等奖8000元/生,比例30%;三等奖4000元/生,比例40%。②硕士研究生:一等奖6000元/生,比例20%;二等奖4000元/生,比例30%;三等奖3000元/生,比例30%。
| 湖南中医药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奖学金
| 针对湖南省每届优秀毕业生配套奖励
| 共计6万元
| 华润三九医药奖学金
| 取得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博士、硕士研究生
| 一等奖1名 6000元/人;二等奖2名(中药学、中医学各1名) 3000元/人;三等奖9名(中药学、中医学各1名及以上) 2000元/人
| 助学金
| 湖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 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脱产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 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0000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
| 湖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补助
| 经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校财政拨款20万元,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研究生创新项目
| 一方研究生创新课题
| 取得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博士、硕士研究生
| 共计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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