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我校2016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已经顺利完成,为深入推进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招生选拔方式改革,着力提高博士生选拔质量,优化博士生生源类型结构。学校决定对2016年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中的优秀人才予以优先录取,人数控制在国家下达的当年博士生招生总规模的10%左右。
一、申请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祖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学术剽窃及其它违法违纪行为;
(二)身心健康;
(三)应届硕士生,申请者须全日制在校攻读博士学位。申请者需通过英语六级或托福、雅思等成绩达到出国要求,硕士期间成绩均在优良以上,并至少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SCI、SSCI、EI文章1篇或核心期刊(CSCD)、科技核心(不含扩展板)2篇以上学术论文,或获得1项及以上国际发明专利或国家发明专利。
(四)优秀业务骨干。申请者须为第一线教学科研临床工作者,具有硕士学位、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并具备以下2项及以上条件:
1.获得国家级奖励(前10名)、省部级一等奖(前7名)、二等奖(前5名)、三等奖(前3名)、厅局级一等奖(第1名);
2.作为项目主持人有在研的省部级及以上课题;
3.近3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SCI、SSCI、EI发表过2篇及以上学术论文。
(五)申请攻博专业应与硕士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二、申请程序
申请提交。申请者于6月7日17点以前向湖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硕士阶段的学位、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应届硕士生还需提交硕士阶段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
(二)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和外语成绩证明;
(三) 学习和工作经历、特别成就、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2位与所申请学科相关的正高级职称以上专家的推荐信;
(五)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人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如实提供上述所列申请材料。如发现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作弊及其它违纪行为,将根据学校规定严肃处理,包括取消录取资格及学籍等,相关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三、确定名单
(一)由学校研究生院组织相关专家根据《湖南中医药大学自评高教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量化计分办法》相关打分体系对申请者材料进行综合评定排序。
(二)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议,确定拟录取名单。
四、监督制度。学校纪检监察处对全过程进行督导检查。如有违反有关规定的,及时予以纠正,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联系部门、地址及电话
部门:湖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学士路300号湖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公寓202室
电话:0731-88459412
湖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01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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