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我校《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校行研字[2010]3号)精神和学位点建设需要,经研究,决定增补一批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培养单位应根据我校《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校行研字[2010]3号)文件中的遴选原则和基本条件,组织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者填写申请表格(申请表格请从网上下载http://www.hnctcm.edu.cn/yjsc/),认真做好增补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申报、推荐工作。
2、本次申报按归口管理部门进行申报;非研究生培养单位申请者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向个人专业对口的学院提出申请。
3、申请者须附文件中规定的近五年已发表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或著作(第一作者,规划教材副主编以上)、获奖证书、鉴定成果及课题经费证明等复印件(单独装订成册);同时送交原件至研究生学位办。
4、以学院为单位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议,破格者每一部门限报1-2人,初审后,于2010年7月5日前统一报研究生处(每人一份),逾期不予受理。
5.此次申报原则上仅限学校本部及其附属医院(含非直属附属医院)。
附件:1.博士导师申请表.doc
2.博导破格申请表.doc
3.博士生导师应具备的基本条件.doc
特此通知
研究生处
2010.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