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二级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明确研究生导师岗位职责,强化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意识和责任,提升研究生导师指导水平,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和研究生教育工作的管理质量,充分发挥研究生导师对研究生思想品德、科学伦理、学术诚信的示范和教育作用,现决定启动二级培养单位研究生导师培训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二级培养单位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研究生工作管理人员。
二、培训实施:
此次培训由各二级培养单位自行组织,2019年10月15日前上报培训方案及参训人员,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培训工作。
三、培训内容:
1.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政策、制度规定,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
2.研究生管理相关制度、规定;
3.各学科培养方案(总则);
4.优秀导师经验交流。
四、培训要求:
1.各二级培养单位应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确保研究生导师培训顺利开展,培训人员原则上不得请假;
2.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整天,研究生院将派人督导培训;
3.各二级培养单位要认真做好本次导师培训工作记录和相关材料的存档工作,培训结束后要认真总结经验、梳理问题,形成硕士生导师培训工作总结,并上报研究生院。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范郁冰
联系电话:0731-88458279
电子邮箱:xueweiban8279@163.com
湖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2019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