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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21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年03月05日        来源:         作者:        关注:

    各二级培养单位及研究生导师、预计毕业生、往届生:
    为做好2021年上半年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二级培养单位、导师及研究生及早准备,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位论文答辩申请:
     (一)基本流程
    2021年上半年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工作安排表详见附件1,研究生答辩工作流程见附件2。
     (二)学位论文答辩申请
    2021年3月11日-3月18日,研究生登录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提交答辩申请。学生端:
    http://yjsxt.hnucm.edu.cn/gmis5/home/stulogin。具体操作如下:
    1.完善个人信息:进入系统中“个人管理-个人基本信息”完善相关信息;
    2.论文评阅(论文提交):进入系统“毕业与学位-论文评阅管理”,按要求上传查重版(去掉综述、致谢,只留正文部分,Word文档,以“学院代码-学号-姓名”格式命名)、盲审版论文(去掉本人及导师信息的完整版论文,PDF版,以“学院代码-学号”格式命名)。申请论文保密的可在论文评阅管理界面自行下载并打印保密申请书,经导师签字及二级学院审核后上传PDF版,确保无误后保存并提交。提交前需仔细核对上交版本,一经提交后不予修改。
    3.提交答辩申请:进入平台中“学生答辩申请”填写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答辩申请”。
    同时,研究生向二级培养单位(学院、医院)提交以下纸质材料:
     (1)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见附件3);
     (2)研究课题原始资料、实验数据;

     (3)《执业医师资格证》:申请中医(含中西医结合临床)、口腔医学、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由二级学院现场审核;

     (4)学位论文保密申请:学位论文非特殊情况一般不得申请保密,如确需要申请保密,需填写并提交《湖南中医药大学学位论文保密申请表》(附件4),保密年限原则上为1年,最长不超过4年。
     (三)资格审核
     1.导师审核
     (1)研究生导师进入“个人管理-导师基本信息”,完善相关信息并保存。
     (2)进入“毕业学位管理-学位论文审核”提交审核意见。
     (3)进入“毕业学位管理-答辩申请审核”提交审核意见。
    请导师务必在3月22日前完成,逾期不予受理。
     2.二级培养单位审核

     (1)进入“学位论文查重管理”,下载并审核论文格式,对不符合要求的论文予以退回,修改后重新提交。
     (2)进入“答辩申请审核”,审核研究生研究课题原始资料、实验数据、上传学位论文情况及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中医(含中西医结合临床)、口腔医学、临床医学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情况,并填写审核意见。
    请各二级培养单位于3月29日前完成审核,将《研究生答辩申请名单汇总表》(附件5或系统导出)、《研究生保密论文名单汇总表》(附件6)交送至学位办,逾期不予受理。学位办只接受二级培养单位统一提交的答辩申请,不接受研究生个人申请。
     3.研究生院审核
     (1)培养办审核
    培养办审核提交申请研究生开题、中期考核完成情况,并填写审核意见。具体安排以培养办通知为准。
     (2)教育管理办公室审核
    教育管理办公室审核提交申请研究生在读期间欠费情况,并填写审核意见。
     (3)学位办审核
    学位办汇总各部门审核意见,对提交申请研究生答辩资格进行审核,形成最终意见。
     (四)学术不端行为检测(4月1日-4月7日)
    研究生院统一采用国家平台对查重版学位论文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如下:
     1.论文查重率<30%视为合格,进入论文盲审环节;
     2.论文查重率≥30%且<50%者,返回修改合格后,进入论文盲审环节,论文将列入国家论文抽检范围。
     3.论文查重率≥50%者,一票否决,取消本次答辩资格。
    论文查重检测结果将通过平台反馈,研究生、导师及二级培养单位可自行查阅结果。
     (五)论文盲审(4月8日-5月8日)
     

    采用论文送审平台对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进行盲审。博士学位论文送审5篇,硕士学位论文送审1篇,结果处理:
     1.博士
     (1)4篇及以上论文评阅意见通过者,进入论文答辩环节;
     (2)2篇不通过者,修改后送审2篇,通过者进入论文答辩环节,仍有1篇不通过者取消本次答辩资格。
     (3)出现3篇及以上不通过者,一票否决,取消本次答辩资格。
     2.硕士
     (1)论文评阅意见为通过者,进入论文答辩环节;

    (2)论文评阅意见为不通过者,再送审1篇,通过者进入论文答辩环节,仍不通过者取消本次答辩资格。
     (六)组织答辩及结果报送(5月9日-6月9日)
     答辩材料由二级培养单位统一制作发放。答辩前请各二级培养单位进入系统“答辩申请管理”完善答辩相关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答辩工作,录入答辩结果。《湖南中医药大学学位论文答辩结果汇总表》纸质版(见附件7或系统导出)经分管院长签字盖章后,于6月10日前交至研究生院学位办。答辩过程中及时做好相关材料归档工作以备查。研究生院将随机抽查答辩现场。
       二、学位申请
     (一)应届生申请
     1.研究生提交申请
     请本次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并需提交学位申请的研究生于6月12日前完成网上申请提交并按照要求将相应纸质材料交送二级学院审核。
     (1)进入 “科研管理-发表论文登记”,填写发表论文情况并上传相应附件证明材料。
     (2)进入“毕业与学位-学生学位申请”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申请。
     (3)“毕业与学位-授予数据核对”填写相关信息,核对无误后提交。
     (4)“毕业与学位-终版论文上传”填写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保存论文并提交,论文一经提交即上传至国家图书馆归档,不予修改。
    向二级学院提交以下纸质版材料:
     ①研究生学位申请表(见附件8);
     ②在读期间发表论文复印件;
     ③18级以前中医(含中西医结合临床)、口腔医学、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二级学院现场审核。
     2.导师审核
     请导师于6月14日前登录系统完成审核:
     (1)进入“毕业学位管理-终板论文审核”提交审核意见。
     (2)进入“毕业学位管理-学位申请审核”提交审核意见。
     3.二级培养单位审核
     二级培养单位登录系统完成审核。
     (1)进入“学位论文下载-学位论文审核”,审核学生是否提交终板论文。
     (2)进入“学位申请管理-学位申请审核”,审核其学位申请资格,并提交审核意见。
    系统汇总数据截止至6月20日下午 16:00,逾期不予受理。
     (二)往届生申请
     毕业三年内但尚未获得学位的研究生,下载并填写《研究生学位申请表》(见附件8),并于6月10日前将学位申请表及附件证明材料报送至二级培养单位,需提交附件证明材料如下:
     1.毕业证书复印件;
     2.学术学位研究生需提交发表期刊论文复印件及PDF电子版(博士研究生一式两份,一份交二级培养单位审核,一份交学位办审核);
     3.中医(含中西医结合临床)、口腔医学、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需提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发表期刊论文复印件及PDF电子版(博士研究生一式两份,一份交二级培养单位审核,一份交学位办审核)。
     4.学位信息填报表(附件9)
    各二级培养单位审核汇总后,于6月21日前将《学位信息填报表》(附件9)、《学位申请汇总表》(附件10)报送至学位办。
    答辩及学位材料归档于6月21日-6月25日完成,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三、其他事项
     (一)请各二级培养单位及时传达至导师及研究生本人,确保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有序顺利进行。
     (二)如有问题,请联系:
     研究生院学位办:胡老师、范老师、刘老师;
     联系电话:0731-88458279;
     学位办邮箱:
    xueweiban8279@163.com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含浦科教园湖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三楼304室学位办;
     邮编:410208。

     


    附件:1.2021年上半年毕业答辩与学位授予工作安排表
        2.研究生答辩工作流程
        3.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
        4.湖南中医药大学学位论文保密申请表
        5.研究生答辩申请名单汇总表
        6.研究生保密论文名单汇总表
        7.学位论文答辩结果汇总表
        8.研究生学位申请表
        9.学位信息填报表
        10.学位申请汇总表
     

    湖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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