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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湖南中医药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方案

    日期:2020年10月15日        来源:         作者:学位办        关注:

     

     

    湖南中医药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国教育大会、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坚持服务需求、提高质量、特色引导、分类发展,加强省级统筹,强化自律监管,依法依规做好学位授权审核工作。

    二、工作原则

    1. 申请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自主审核单位均须严格按照国家《2020年学位授权审核工作总体要求》及《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2020)》执行。

    2. 紧密围绕国家战略和湖南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统筹优化全省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及授权点的布局结构,优先支持新增我省发展重点领域、空白领域和亟需领域的学位点,重点新增专业学位点。

    3. 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评审纪律,严格规范学位申报和审核工作程序,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和各种干扰,确保廉洁评审、规范操作、程序严谨、过程公开、结果公正。

    三、审核内容

    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初审申请材料核查

    四、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审核程序

    1. 申请范围

    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只在具有相应学位授予权的普通高校(含省委党校)内进行。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可申请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可申请硕士学位授权点。新增博士学位授权点向专业学位倾斜。硕士学位授权点原则上只接受专业学位类别授权点申请。具体申报范围及要求见《2020年湖南省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申报指南》(附件1)。

    高校现有二级学科学位授权点符合相关一级学科申请基本条件的,原则上应申请新增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条件尚不符合的,可继续加强建设。

    2. 申请程序

    1)学院申请

    依据《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2020)》《2020年湖南省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申报指南》,组织填报相关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经学院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向学校提出申请。

    2)专家核查

    学校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审查通过的进入专家会议评审环节。

    3)校长办公会审议

    校长办公会审议表决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推荐名单,推荐名单在官网上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省学位办。

    五、其他事项

    1.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撤销的学位授权点(不包括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新增为学位授权点。

    2. 学位授予单位申请新增的各一级学科及现有一级学科授权点的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不能重复,申请新增的各专业学位类别及现有专业学位授权类别的骨干教师不能重复。

    六、工作要求

    1. 各学位授予单位提交的材料不得有涉密内容,涉密内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保密规定进行脱密,处理至可公开使用。

    2. 各培养单位要认真领会国家有关审核工作精神,科学制定申报工作方案,切实做好自评推荐工作。要根据学科基础,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理性提出学位授权申请。所提申请应在内部经过充分论证,符合本单位长远发展规划,同时符合申请基本条件。

    3. 要如实填报相关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对材料弄虚作假的学位授予单位,一经发现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其当年申请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