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学位[1998]54号)、《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试行办法》(学位办[2015]10号)文件精神,推动在职工作人员、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以下简称住培人员)继续教育并获得更高层次学位。我校接受在职工作人员申请硕士学术学位,住培人员申请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现将招生相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申请硕士学术学位
1.热爱中医药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得学士学位(2015年9月前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从事所申请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三年以上;
3.在所申请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教学、科研、专门技术及管理做出一定成绩。
(二)申请中医硕士专业学位
1.热爱中医药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全日制5年本科毕业生并获得医学学士学位;
3.正在接受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或已获得《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合格证书》的临床医师;
4.申请人所申请的硕士学位专业与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科相对应(以省中医药管理局备案信息为准);
二.招生专业:
接受申请的硕士学术学位专业目录详见附件1《2018年在职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术学位招生专业目录》。
接受申请的中医硕士专业学位专业目录详见附件2《2018年在职同等学力人员申请中医硕士专业学位招生专业目录》。
我校自今年开始按一级学科接收申请,请在网上注册时严格按照报名须知填报专业信息。
三、培养要求
1.学习年限:申请人必须在申请硕士学位学习之日起六年内(2018年9月—2024年6月)通过所有培养考核要求,逾期者取消本次申请资格。
2.培养环节:
①.课程学习:以入学当年执行的学术、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课程为准。
②.同力统考(全称: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每年一次,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一般为每年5月。
申请硕士学术学位的在职人员需参加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申请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住培人员需参加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中医硕士专业学位学科水平综合全国统一考试。
③.学位论文:学员必须在通过全部考试(课程考试及同力统考)一年内进行学位论文开题,并在开题一年后提交学位论文答辩申请,具体要求详见第七条论文工作。
四、报名流程
1.网上报名(2018年7月6日—9月2日):凡符合报名条件者可在线下载:
①.《湖南中医药大学在职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推荐表》(申请学术学位专用、附件3下载,A4纸双面打印,贴1寸彩照);
②.《湖南中医药大学在职同等学力人员申请中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登记表》(申请专业学位专用、附件4下载,A4纸打印,贴1寸彩照);
填写后以申请类型+姓名为标题(例:学术学位+张三)发至报名专用邮箱:hnzyytdxl@163.com;
2.网上注册(2018年7月9日—9月2日):已完成网上报名的学员按邮件回复的《在职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报名须知》在(http://www.cdgdc.edu.cn/tdxlsqxt/index.html)进行网上注册,详细步骤及要求见须知,注意申请人务必按一级学科填写报名信息;
3.现场确认(2018年9月3日):完成网上报名及注册的学员在规定时间携带以下材料至湖南中医药大学含浦校区研究生院三楼302室培养办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材料:
①《在职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推荐表》或《同等学力人员申请中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登记表》;
②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张);
③学士学位证原件、复印件(1张);
④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1张);
现场确认流程:
①确认网上报名及注册;
②审核材料;
③现场采集图像及指纹;
④打印资格审查表并签字确认。
五、课程设置
以入学当年施行的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课程为准。
六、论文工作
1、学位论文开题:
条件:学员必须在通过全部考试(课程考试及同力统考)。
时间:学员通过全部考试的一年内。
导师:学员需自行选择所申请专业的我校在岗三年制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作为学位论文指导教师,导师应完成至少一届三年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对研究生培养环节熟悉;导师同意指导后,由学员填写《导师审批表》,在开题前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审批带教资质;
程序:完成导师审批、提交开题申请表及开题报告,资格审核,通过后准予开题;
要求:学位论文应对所研究的课题有新见解,表明作者具有从事科学研究、管理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当年次申请导师及开题工作的通知。
2、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
申请人在通过全部考试、完成学位论文开题工作,可在开题一年后提交学位论文答辩申请,通过资格审查后,按我校有关规定申请学位论文答辩。论文答辩合格,符合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条件者,可授予硕士学位。
七、收费标准
以申请当年湖南省物价局及大学执行的研究生收费文件为准,包括:
1、第一学年课程学习费用
2、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全程费用
3、申请硕士学位评审答辩费
八、注意事项
同力学员食宿不做统一安排。
九、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罗老师、言老师;
联系电话:0731-88458276;
邮箱:hnzyytdxl@163.com;
地 址:湖南中医药大学含浦校区研究生院(彩虹门右侧校招待中心后一栋)三楼302室培养办;
邮 编:410208。
湖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2018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