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2015级博、硕士研究生:
2015-2016学年度秋季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已公布,凡2014、2015级研究生必修学位课程低于70分未取得学分者应申请补考或重修,请于2015年5月4日前将纸质版补考申请表(点击下载)及考试费用汇总至班级学习委员处统一上交培养办,过期不予排考。
凡首次参加期末考试必修学位课程低于70分未取得学分者应申请补考,收取补考费用:40元/门;凡已申请过补考且补考未通过者应申请重修,收取重修费用:50元/学分,按照课程学分计算应缴纳费用。
具体考试的时间、地点安排将于考试前一周公布研究生院网站>> 培养工作 >> 考试安排,请申请补考、重修的研究生留意学校网站消息。
特此通知,请相互转告。
研究生院培养办
201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