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级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学力学员:
2015-2016学年度秋季学期研究生课程期末考试在即,凡秋季学期研究生必修学位课程未取得学分者请于2015年12月11日前将将纸质版补考申请表(点击下载)及考试费用交至培养办,过期不予排考。
凡第一次期末考试必修学位课程低于70分未取得学分者应申请补考,收取补考费用:40元/门;凡已申请过补考且补考未通过者应申请重修,收取重修费用:50元/学分,按照课程学分计算应缴纳费用。
具体考试安排将于考试前一周公布研究生院网站>> 培养工作 >> 考试安排,请申请补考、重修的研究生留意学校网站消息。
特此通知,请相互转告。
研究生院培养办
201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