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教学培养 >> 教学管理 >> 正文

    2014~2015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补考安排

    日期:2015年05月24日        来源:研究生院         作者:admin        关注:

    2013、2014级硕士研究生:

          2014-2015学年度秋季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已公布,凡2013、2014级研究生必修学位课程低于70分未取得学分者应申请补考或重修,凡与2014年3月10日前将将纸质版《补考、重修申请表》及考试费用交至培养办的同学已安排补考事宜,以下为注意事项及考试安排:

    1、随堂考试科目、考查课程不进行集中考试,按要求完成作业后发至制定邮箱,邮箱地址将通知班级学委;

    2、其他课程集中统一考试,具体安排见下表;

    3、考试必需携带学生证、身份证(或军官证等带有肖像的身份证明)进入考场,按照监考老师及巡考老师的安排在指定座位进行考试,考试期间一旦发现考试违纪现象查实后将立即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4、补考考试地点均为含浦校区,硕士2班同学请注意。


    研究生院

    201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