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研究生培养单位:
2015级博、硕士研究生(含选择5+3培养模式的2010级本硕连读学生)已进入第三学期,按培养方案要求应于本学期末(2017年1月13号前)完成开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具体通知如下:
一、凡欠费、学位课程成绩不合格者不能申请开题。
二、博、硕士研究生开题须在湖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网站—资源下载—《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相关表格》(http://yjsc.hnctcm.edu.cn/download/ShowArticle.asp?ArticleID=1382)中下载以下材料填写完善后送至二级培养单位科教科:
(一)开题申请表:开题申请表必须附研究生院官网学生管理系统自动生成的成绩单打印稿,导师同意签字、所在二级培养单位科教科审核盖章,研究生院学生科审核欠费情况并盖章,研究生院培养办审核学位课程成绩情况并盖章;
(二)开题报告:开题报告需按照参考格式撰写,经导师修改后,认为已达到学位论文开题学术水平水准方可提交,由二级培养单位科教科进行形式审查;
(三)文献综述:按管理办法要求撰写并附开题报告后装订,由二级培养单位科教科进行形式审查;
(四)科技查新报告(仅博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将电子版开题报告提交校图书馆进行科技查新,将科技查新报告原件交至二级培养单位科教科。
三、申请开题的研究生必须提前十个工作日将以上材料交至二级培养单位科教科审查,通过后发放相关材料,要求在完成开题论证报告会的1周内将以下材料填写完后交二级培养单位科教科存档:
(一)开题论证表;
(二)文献综述评分表;
(三)培养计划表。
四、为规范开题管理,请各二级培养单位于2016年10月21日将《湖南中医药大学各研究生二级培养单位开题安排汇总表》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
五、所有研究生必须举行开题报告论证会,禁止函开,硕士研究生开题到会专家需具有副高以上职称且不少于5人,1/2的到会专家需具有硕士生导师资格。博士生开题到会专家需具有正高以上职称且不少于7人,其中1/2的到会专家需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
六、各二级培养单位必须认真组织并且在规定时间内督促博、硕士研究生完成开题,研究生院培养办将随机检查,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开题者,不得参加中期考核,必须延期毕业。由于特殊原因无法在第三学期完成开题者必须将情况汇报至各二级培养单位科教科,并填写延迟开题申请表。凡开题未能通过者必须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二次开题申请表,其它流程同前一次开题。
联系人:罗老师、言老师; 办公电话:0731-88458276;
传真:0731-88458276;邮箱:hnctcmpeiyangban@163.com。
湖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201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