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届研究生中期考核的通知

2017年06月04日 05:17 培养办 点击:[]

各二级培养单位及全日制研究生:

为加强培养过程管理,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文件< 关于深化研究生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以及《湖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校行研字[2007]8号)有关规定,2017届(2014级及其他年级符合条件者)研究生中期考核即将进行,请各二级培养单位认真组织落实,研究生院将组织专家对本次考核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拟定于2017年提交答辩申请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含高师与同等学力),且已修满本专业所需学分,完成学位论文开题。

考核要求

(一)主要考核内容

1、学位论文情况

研究生必须完成学位论文开题方可进行中期考核,未进行学位论文开题者延期至下一年度进行中期考核。

2、科研(临床)综合能力考核

学术学位研究生着重考核学位论文进展情况、发表论文情况、科研工作情况等;专业学位研究生着重考核学位论文进展情况、执医考核通过情况、临床轮训情况以及临床综合能力等。

(二)考核程序

1、研究生网上下载《湖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表》(点击下载A3打印,胶装,无需将佐证材料附上)填写封面及个人总结部分后带至二级培养单位进行考核。

2、考核时间、地点及具体实施方案由各二级培养单位自行确定。

3、各二级培养单位根据《中期考核办法》(点击下载)成立考核小组(设组长、秘书各1名),考核专家组由3-5名成员组成,副高以上职称。

4、实施方案及考核小组名单(电子版发送至培养办邮箱hnctcmpeiyangban@163.com,纸质版需加盖单位公章)均于2016年11月4日前报研究生院培养办。

5、通知本单位导师及研究生,进行专业基础课(仅博士)2门、专业课(博士3门、硕士2门)考试,由导师评分后签名将试卷或课程论文等材料上交至各单位科教科或教务科,科教科将成绩(不交试卷或课程论文)汇总后收集整理统一交培养办上传;

、时间安排

全体二级培养单位于2016年11月25日前完成考核,各二级培养单位于2016年12月5日前将以下材料按学号顺序整理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

(一)湖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表

(二)专业基础课、专业课汇总成绩单(分博士、硕士按学号排序)

(三)中期考核汇总表一

(四)中期考核汇总表二

四、其他

联系人:罗老师、言老师

电 话:0731-88458276

邮 箱:hnctcmpeiyangban@163.com

湖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2016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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