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我校2019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工作基本结束,如需领回2019年个人博士报考材料的,请于5月30日—6月30日(正常上班日、上班时间段)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代为领取。已拟录取的考生报考材料须作为个人入学材料均不可领回,其他考生材料如不及时领走,研招办将集中处理,不再负责保管。请相互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