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计划
我校2016年计划41个学科、专业招收硕士研究生,拟招生规模为633名左右,其中包含七年制转段计划196人以及推免生。(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二、培养类型
我校统招硕士研究生分为两种类型:一类是攻读学术学位(专业代码以1005或1006开头),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和实验研究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医学学术学位”;一类是攻读专业学位(专业代码以1051或1052或1054或1056或1057开头),侧重于临床医疗等工作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对应专业的专业学位。
三、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学历(力)必须符合下列要求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及往届毕业生。
(2)通过国家高考录取的正规大学专科毕业且工作二年以上的同等学力在职人员。
(3)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报考。
(4)报考攻读中医(含中西医结合)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只限参加全国高考录取为全日制本科的中医或中西医结合专业毕业生,且尚未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报考攻读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只限参加全国高考录取为全日制本科的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且尚未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报考攻读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只限参加全国高考录取为全日制本科的口腔医学专业毕业生,且尚未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报考攻读护理、中药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只限参加全国高考录取为全日制本科的护理学或中药学专业毕业生。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接收推荐免试生:我校所有学科专业(含专业学位)均可接收不同数量的推荐免试生。欢迎获得考生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与我校研招办联系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事宜。学生凭我校“复试结果通知单”到我校研招办进行最后资格审查,符合我校拟录取条件者开具接收函。我校对复试合格的推免生发出初步录取的通知(接收函)。取得接收函的推免生,需在推免生公示系统中网报和网上缴费,不再在统考生网报中报名和缴费。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不能被录取。详情请浏览我校研究生院主页硕士生招生信息(http://www.hnctcm.edu.cn/yjsc/)。
(三)符合下列条件的,可报名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
1、符合(一)中第1、3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满四年(2012年9月1日前参加工作)。
3、政治思想表现好,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学术报告)或已成为工作单位的业务骨干。
4、经本单位和两名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注:单独考试拟招生4人(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各学科、专业均可进行单独考试的招生。
四、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与报名、考试地点
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网上缴费和到报名点现场照相、确认报名信息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网上缴费与现场照相、确认信息时间以教育部统一安排时间为准,逾期一律不予补报。
报名、考试地点:全国各地设有研究生报名点、考点的招生办或高等院校。
五、报名手续
1、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的《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提交报考信息(牢记用户名、密码、报名号),选择好报名点(即考点)。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招生单位所要求的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3、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自学考试机构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所有报考人员(应届生须加带本人学生证)须持本人身份证,现役军人持军官证及报名号到本人网上选择的报名点现场照相,确认信息。
5、考生报名时不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所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
6、参加单独考试考生必须本人到湖南中医药大学考点报名(现场照相、确认报名信息),在校外报名点报考者报名无效。现场报名时请务必携带以下材料以进行资格审查:
(1)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
(2)本人大学阶段成绩单。
(3)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的介绍信和两名专家推荐信。
六、初试及复试
1、初试
医学、药学门类初试科目为3门:政治理论、英语、专业基础综合(中医综合或西医综合或中药综合或药学综合或中药专业基础综合或制药工程综合或生物工程综合或护理综合或口腔综合或管理学综合)。单独考试的初试科目均由我校自行命题,考试科目与同专业的统考科目相同。
初试各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政治理论、外国语满分值各为100分,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值为300分。
2、复试
初试达到国家A类地区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均有资格参加复试,各学科复试原则上按1:1.5进行,复试中的专业课笔试按报考专业方向统一命题。具体复试安排见当年复试通知。
七、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凡初试成绩合格的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按照规定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各学科加试科目如下:
学科
| 考试科目
| 备注
| 中医学(含基础、临床)
| 中医诊断学
| 中诊专业为中医内科学
| 方剂学
| 方剂专业为中医内科学
| 中西医结合(含基础、临床)
| 中医诊断学或西医诊断学
| 必须选择一门西医科目
| 中医内科学或西医内科学
| 药学
| 药物合成、药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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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药学
| 中药药理学
| 选择与复试专业基础
科目不同的二门
| 中药化学
| 中药学
|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 中国近代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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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代世界政治与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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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我校入学考试拟采用的“综合试题”有以下十类:
1、中医综合
2、西医综合
以上两套试题由教育部考试管理中心统一命题。
3、中药综合:包括中药药理学、中药化学、中药学。
4、药学综合:包括药理学、有机化学、分析化学。
5、中药专业基础综合:包括中药药理学、中药化学、中药学。
6、制药工程综合:含中药化学、中药炮制、化工原理
7、生物工程综合:生物学、生物化学、分子生物学。
8、护理综合:护理学基础、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
9、口腔综合:口腔解剖生理学、口腔组织病理学、口腔内科学、口腔颌面外科学、口腔修复学。
10、管理综合: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管理学基础。
11、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12、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发展概论
以上十套试题由本校自行命题。
九、参考书目
1、我校自命题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概论、药学综合、中药综合、中药专业基础综合、制药工程综合、生物工程综合、护理综合、口腔综合、管理综合及复试科目参考现行本科教材。
2、国家统一命题科目参考书请参见当年教育部考试大纲。
十、学费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文件精神,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必须交纳学费,学费标准: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8000元/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0000元/人。
十一、如有疑难问题,请电话或来信联系。联系人:肖老师
联系电话:0731-88459412 88459413(传真)
十二、如在2016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招生政策,我校将作出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
附件: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
湖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
二0一五年九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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