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计划
我校2014年计划在23个学科专业招收博士研究生,招生规模46人(含硕博连读)。
二.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三.培养类型
我校统招博士研究生分为两种类型:一类是攻读医学科学博士学位研究生,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和实验研究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医学科学学位”;一类是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侧重于从事临床医疗工作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临床医学专业学位”。
四.报名及考试时间
湖南中医药大学2014年博士生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网报时间:2014年2月1日-3月1日。
现场确认时间:3月22日。
现场确认地点:含浦校区二办公楼三楼314室研招办。
考试时间:2014年4月26日—27日。
复试、体检时间:2014年4月28日—4月30日(具体复试时间由各导师组确定)。
五.报考条件
(一)医学科学博士学位(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05”)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者必须获得硕士学位才能报考。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有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5.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二)临床医学博士学位(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51”)
除需符合以上(一)中所列条件外,必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同时具备:
1.硕士为临床专业学位的,可以应届报考。
2.硕士为科学学位的,必须从事临床工作2年或以上(硕士毕业算起)。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请注意专业代码,不要误报学位类别,并在《湖南中医药大学2014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中注明所报学位类别。
六.硕博连读
(一)拟安排招生计划2-3人。
(二)申请对象及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没有受过任何处分。
(2)我校在学统招全日制2012级硕士研究生;攻读硕士学位前系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且具有学士学位。
(3)申请人所申请报考学科专业应与硕士生阶段学习专业相同或相近(原则上不能跨一级学科)。
(4)所攻读的硕士专业必须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
(5)学习认真,修完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位课程,成绩优秀(各科成绩≥80分)。
(6)具有较强的科研(临床)能力和较强的创新精神,具有严谨的科学研究工作作风。
(7)申请临床专业博士学位者,其硕士专业也必须是临床专业型。
七.学制与招生类别
学制3年,脱产或不完全脱产博士生。
招生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各类别均占当年招生计划,并统一划线录取。
八.报考程序(网报+函报)
1.网上报名。
①考生查阅我校博士生招生简章,对照报考条件,进行报考资格自我审查。
考生登陆我校研究生处网站,认真阅读我校2014年博士生招生简章以及报考条件,选择报考专业、研究方向和导师。
②严格遵守网报操作规程,认真进行网报。网报完成后自行打印《报考登记表》并交(寄)研招办。 (请按要求上传照片)
报名网址:http://www.hneao.cn/bsbm/
③考生下载并填写报考资料。
考生从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下载《湖南中医药大学2014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并按要求认真如实填写相关内容。
2.现场确认:需提交以下材料并交费。
①网报完成后打印的《2014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②两名专家推荐书(专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
③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须加盖学校公章),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和论文评议书(档案复印件签章)。
④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部(处.院)的证明信)。
⑤报名费350元。
以上材料可以邮寄或送交,截止时间为2014年3月 22日(以邮戳为准),逾期材料视为无效。
经我校研招办审查合格后,于4月5日前发准考证,逾期不再补办报名手续。凡送交我校的报名材料概不退回。
九.资格审查
所有报名的考生均要进行报名资格的审查认定,通过审查认定的考生核发准考证。如有报考资格不符,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发现一律取消考试或录取资格。
十.注意事项
1.考生应在安全场所进行网上报名,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因考生自己操作失误或泄露系统用户名、密码以及其他信息造成的损失,我校概不承担责任。
2.报名过程出现异常,可能是网络拥挤,你可以等候网络畅通以后再进行。如果发现网络数据问题,可与湖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处招生办联系。网报成功并交纳了报名费和相关报考材料,报名才算有效。
3.定向就业的硕士生和正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考生与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不能录取后果,我校不负责任。
4.不符合我校招生简章规定造成报名无效,由考生本人负责。
5.如在2014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招生政策,我校将作出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 李湘玉
联系电话:0731—88459412;传真:0731—88459413。
通讯地址:长沙市学士路300号湖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处招生办
邮政编码:410208。
湖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处招生办
2014年1月22日
1.2014年博士专业目录下载文件
2.专家推荐书下载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