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招生信息 >> 招生简章 >> 正文

    湖南中医药大学2017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办法及一志愿名单

    日期:2017年06月03日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关注:

    湖南中医药大学2017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办法及一志愿名单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5823 更新时间:2017-3-21热★★★

    湖南中医药大学2017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复试是进一步考察考生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是否符合培养要求的重要环节。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6]9号)、湖南省教育考试院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以提高质量为核心,深入推进研究生招生改革,进一步增强复试工作在拔尖创新人才选拔中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素质的考查,加强对专业型考生实践(实验)技能的考核。

    二、组织管理

    (一)学校组织管理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校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

    2、研究生院招生办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负责全校复试和录取工作的统筹组织和管理监督。

    3、学校纪检监察处负责对复试和录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二)二级培养单位组织管理

    1、各二级培养单位成立研招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的复试和拟录取工作。

    2、各二级培养单位成立专业复试小组,各复试小组成员不得少于5人,由学科专业内在聘导师组成。复试小组组长一般由学科带头人或科室主任担任,小组成员原则上由本学科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专职教师组成。

    三、复试对象

    初试成绩符合我校校内划线要求的考生及部分学院专业有缺额的调剂考生。

    四、复试分数线

    根据2017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统计结果和我校各院系分专业招生计划,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我校进入复试的考生基本分数线要求:

    1、初试成绩达到国家规定的A类地区总分和单科分数要求,且符合教育部关于2017年研究生招生调剂的各项政策。

    2、达到我校相关学科复试基本分数线。

    (详见《湖南中医药大学2017年招生考试一志愿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总分不低于260分;单科(总分=100分)不低于30分,单科(总分>100分)不低于100分。

    4、单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总分不低于275分。

    5、我校临床各专业专业学位校线总分为300分,单科线与国家线相同;院系所各专业的复试线见上表。我校一志愿生源充分,原则上按照1:1.5的比例进行划线,但中医、护理、药学院、粉体中心等因上线人数相对较少,第一志愿只要达到国家A类地区分数线要求即可进入复试。一志愿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按上表内院系所各专业划线为准。

    五、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为3月25日—3月26日,3月27日各院系务必将复试结果及相关材料送交研究生院招生办。

    联系人

    3月23日上午

    (周四)

    领复试通知书、资格审查

    研招办(含浦)

    肖老师

    不邮寄

    3月24日上午

    (周五)

    心理健康测试

    含浦图书馆五楼

    计算机房

    陈老师

    3月24日下午

    (周五)

    报 到

    各学院

    见附表一

    凭复试通知报 到

    3月25~26日

    (周六~周日)

    专业课笔试、同等学力加试、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含浦校区2号教学楼

    见附表一

    报到后见各学院统一安排

    3月27-28日

    (周一、周二)

    体 检

    附一院体检科

    (新大楼二楼)

    兰科长

    早上空腹抽血

    六、复试资格审查

    1.复试名单由研究生院根据学校公布的复试分数线确定,并公布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和微信公众号。

    2.复试前将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招生规定者,不予复试和录取。

    3.参加复试的考生于3月23日上午8点半先到研招办进行资格审查,领取复试通知书,须携带以下材料:

    ①应届生: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初试准考证原件、学生证原件。

    ②往届生: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初试准考证原件、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学士学位证书原件。

    注:①身份证丢失,须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并于证明上贴本人照片并骑缝加盖公章。

    ②学生证丢失,须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学籍证明,并于证明上贴本人照片并骑缝加盖公章。

    ③缴费后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复试费:120元/人,收费标准见湘价教[2013]110号文件)

    ④复试结束后,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七、复试形式、内容及具体要求

    复试形式:口试与笔试、实验与临床操作结合进行。

    复试内容:以大学本科主干课和基本技能的考核为主。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专业课考试、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考察,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具体为:

    (一)专业课考试

    考试形式为笔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由相关学院按照二级学科专业自行命题,主要考核学生对该学科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学科前沿和基本技能掌握的程度,以及运用基本知识和理论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调剂生源原则上按照调剂志愿方向进行专业课考试)

    (二)综合素质能力及外语听、说能力的考察

    采用面试、实验或临床操作结合进行。全方位考察学生思想素质、人文素养、举止、表达、礼仪和对该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学科前沿和基本技能掌握的程度以及运用所学基础知识和理论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参考考生在大学阶段的学习成绩和工作实绩)。综合素质和能力的考察必须有文字记录和评分,满分为10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外语听说能力的考察,由各学院安排英语教师,负责考察学生的外语听、说能力,满分为100分。

    (三)同等学力加试要求

    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大学主干课程,且加试科目不得与专业课考试科目相同。考试由各个学院组织,统一安排在2号教学楼进行。各科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各学科加试科目如下:

    学科

    考试科目

    中医学(含基础、临床)

    中医诊断学

    中诊专业为中医内科学

    方剂学

    方剂专业为中医内科学

    中西医结合基础、临床

    中医诊断学、西医诊断学

    必须选择一门西医科目

    中医内科学、西医内科学

    中药学

    中药药理学

    选择与复试专业基础

    科目不同的二门

    中药化学

    中药学

    药学

    药物合成、药理学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中国近代史

    当代世界政治与经济

    护理学

    健康评估

    护理教育

    口腔医学

    牙体牙髓病学

    口腔解剖生理学

    (四)今年复试根据教育部的要求需全程录音录像,我校拟安排在含浦校区1号教学楼进行,请各二级学院于3月22日将学院复试安排送至研究生院招生办,协商教室安排。各二级学院需配备一定数量的录音笔,以便在复试过程中录音。

    (五)考生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心理健康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做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调剂工作

    (一)调剂要求

    1、 考生初试成绩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所在门类或领域《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规定的A类地区最低复试分数线要求。

    2、符合我校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3、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专业代码1051]、中医(含中西医结合)专业学位[专业代码1057]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或学术型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中医(含中西医结合)专业学位。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要求,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中医(含中西医结合)专业学位考生本科毕业专业必须分别是临床医学和中医(中西医结合)。

    4、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申请调剂专业与报考专业一致,校内调剂者优先。

    5、报考“大学生士兵计划”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可申请调剂到“大学生士兵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总分不低于260分,单科成绩不低于30分。

    纳入“大学生士兵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政策。

    6、接收调剂考生以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考生填报的调剂志愿为依据。

    (二)调剂实施步骤:

    1、我校中医、中西医、药学类专业第一批复试均不接受校内或校外调剂;

    2、我校将在第一批次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根据缺额情况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调剂信息;

    3、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提交调剂志愿;

    4、研究生院招生办在考生填报志愿后,将分专业遴选出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并在网上通知考生复试,考生需及时查看“复试通知”并确认。招生计划缺额数与各专业招生的复试人数比例为1:1.5。

    5、调剂生复试后,研究生院将根据学院(系)上报的复试及录取结果第一时间在调剂系统里给学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被“拟录取”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需在网上接受拟录取通知。

    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通过网络进行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招生单位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如果发现在复试录取中有违法乱纪行为,可到我校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0731-88458079;或登录湖南中医药大学纪委监察室网页,点击首页上举报栏进入在线举报(http://jjjc.hnctcm.edu.cn/list.php?cid=17)。

    附加:1.研究生体检须知

    2.复试名单

    3.2017硕士研究生复试心理测评指导语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上一篇文章:湖南中医药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一志愿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 下一篇文章:2017年湖南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