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我校2018年优秀本科生免试推荐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已经开始,根据《湖南中医药大学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有关规定,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定向培养、独立学院学生)。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好;勤学敬业,富有上进心和团结合作精神;身心健康,符合报考研究生的体检标准。
3.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达425分以上(含425分)。第一外语为其它语种的,需提供等同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的成绩证明。
4.在校学习期间,前4年(非医学专业按前3年)课程成绩在本专业同年级同学中名列前5%;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5.申请本校跨学科、跨学院推荐的学生,须对跨专业有特殊学术专长,如在相关公开学术刊物发表学术论文,或参加过相关学科科研活动并取得科研创新成果,或取得相关主干课程突出成绩等。
6.无考试舞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
7.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的记录。
特别注意:申请攻读中医或临床医学或口腔硕士专业学位的研究生(专业代码以1057或1051或1052开头),只限毕业时将被授予医学学士学位的考生(即符合报考对应类别医师资格的条件,具体参见国家卫生计生委、教育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的通知【国卫医发﹝2014﹞11号】)。
(二)破格条件
若推免生具备基本条件中1、2、5、6和7,且在校学习期间,前四年(非医学专业按前3年)课程成绩在本专业同年级同学中名列前30%,不具备3或4中之一;但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学生,可以破格推荐,不占各学院上报名额。
1.参加政府组织的各类学科竞赛(含挑战杯)获国家级二等奖以上(含二等)且排名第一;或获省级金奖(含大学生英语竞赛获特等奖)且排名第一。
2.以第一作者在专业相关SCI或EI刊物发表专业学术论文1篇或1篇以上者。
3.获得专业相关的国家发明专利且排名第一。
(三)符合基本条件但自愿放弃推免资格者,须签署书面放弃协议,考生签名后院(系)盖章;排名在其后的学生按照学科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推免生可以跨学院跨学科推荐,占用学生所在院(系)推荐名额。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学校管理
1、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全校推免生遴选工作全面负责。
2、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负责组织实施。
3、学校教务处、科技处、学生处、校团委及各二级学院等部门协助作好遴选工作,凡涉及学生成绩、获奖证书、各种成果奖励认定的必须有经办科室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
(二)二级学院管理
二级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书记、主管学生工作的副院长担任,成员由各学科带头人等相关人员组成。实行组长负责制,全面负责本单位的遴选工作,并受理质疑和投诉。
三、推荐指标分配
今年教育部下达给我校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名额为37人,学校2018年拟毕业本科生为2487人,按照1:1.2的比例下达推荐指标,各学院推荐指标如下:管理与信息工程学院4人、针灸推拿学院4人、药学院8人、人文社科学院3人、医学院11人、护理学院5人、中医学院6人、中西医结合学院4人,共45人(不含破格)。
四、复试方案及拟推荐名单确定
1.符合条件的推免生,由各学院组织申报,准备相关材料。(凡需要签字盖章的成绩单、证书等请9月11日(周一)集中到教务处、校团委进行认定;SCI论文原件及复印件由科技处审核,并要求上交论文PDF格式的电子版)
2.各学院根据下达的推荐指标对符合条件的申报者材料进行初审,并于2017年9月12日上午12:00前院内汇总上报至研究生院,需向研究生院提交的材料如下:
①完整、认真填写的《湖南中医药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湖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下载2份,1份放在个人申请资料中,1份交学院和学院汇总表上交);
②个人陈述1份(用大约2000字介绍申请人思想政治表现情况、本科专业背景、学习情况、在校期间参加社团组织或社会活动情况、对本学科领域的了解和认识);
③本科正式成绩单1份(由教务处相关部门核实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
④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证书复印件1份;
⑤学术科研成果及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
⑥湖南中医药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情况简表1份(以学院为单位汇总,签字并加盖公章)。
2.9月13日学校组织对推免生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审查、评议,确定复试名单,并在研究生院网站上进行公示。
3.9月14日下午(暂定)进行复试。
复试方式为面试,考核综合素质,着重考核考生在专业方面是否具有较好的基础,是否具有培养前途,同时考核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以及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等。突出对考生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考察。满分为100分。当场考核、当场打分、并当场公布打分结果。
4.推荐名单的确定
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素质考核得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推荐名单。推免生名单在9月14日(暂定)进行网上公示。
五、2018年推免工作日程表(9月7日-9月20日)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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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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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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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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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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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招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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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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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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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科技处、校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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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初选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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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2日(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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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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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选名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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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3-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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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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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并确定推荐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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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4日下午(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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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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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名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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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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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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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报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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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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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招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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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如有疑难问题,请电话或来信联系。
联系人:肖老师 电话:0731- 88459412,88459413
邮寄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含浦科教园区湖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公寓202室研招办 邮编:410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