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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湖南中医药大学2018年度优秀研究生党员及优秀研究生党务工作者的通知

日期:2018年11月29日        来源:         作者:        关注:

关于评选湖南中医药大学2018年度优秀研究生党员及优秀研究生党务工作者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党建工作,提高研究生党员素质,充分发挥研究生党支部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表彰先进、树立典范,引导研究生党员培养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良好作风。经研究生院党委研究决定,开展2018年度优秀研究生党员及优秀研究生党务工作者评选活动。现将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名额      

1. 评选对象:  

(1)优秀研究生党员:全日制非定向在校研究生中共正式党员。  

(2)优秀研究生党务工作者:各研究生党支部小组长及以上干部(任期满一年、考核结果优秀)  

2. 名额分配:  

(1)优秀研究生党员:根据各研究生党支部党员总数7%比例确定推荐名额。  

2)优秀研究生党务工作者:各研究生党支部委员按本支部委员总数30%比例确定推荐名额。  

3)优秀研究生党务工作者:各研究生党支部小组长按本支部党小组长总数30%比例确定推荐名额。  

  二、评选条件      

1. 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理想信念牢固,在关键时刻、重大活动发挥骨干带头作用。    

2. 自觉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坚持以合格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履行党员义务,积极参加党支部组织生活,认真完成党组织所交待的任务。  

3. 坚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异,积极参加科技学术创新、文娱体育和社会实践等活动,并取得较好成绩。  

4. 顾全大局,爱护集体,团结同学,乐于助人,热心社会工作,无私奉献,全心全意为集体、为同学服务,群众基础好。  

5. 遵守党纪国法、校纪校规,敢于同不良行为、不正之风作斗争,无违纪违规行为。

6. 在校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此次评选:    

(1)违反校纪校规,受到研究生院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者;  

(2)无故不参加党支部组织的各项活动者;      

(3)无故拖欠党费、学费及住宿费者;

(4)受到学生检举揭发有不良记录者。     

  三、评选办法      

以研究生党支部为单位,经个人申请、党小组评议和支部推荐,实行自荐与推荐相结合的原则,符合评选条件的党员、党务工作者填写自荐材料,经过党小组、支部委员及党支部会议讨论后,报研究生院党委审定。评选结果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确定最终名单。

四、材料报送

  各研究生党支部将《湖南中医药大学2018年度优秀研究生党员推荐表》(附件1)、《湖南中医药大学2018年度优秀研究生党务工作者推荐表》(附件2)、湖南中医药大学2018年度优秀研究生党员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3)、《湖南中医药大学2018年度优秀研究生党务工作者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4)进行汇总,并于2018年12月6日前以支部为单位将纸质版材料交至研究生院学生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991326964@qq.com。联系人:付璇,0731-88458280。      

五、表彰  

由研究生院党委授予“湖南中医药大学2018年度优秀研究生党员”及“湖南中医药大学2018年度优秀研究生党务工作者”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  

 

  中共湖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委员会

                                                                 2018年11月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