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函〔2017〕27号
关于同意向灿同学休学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
向灿,女,学号20143324,2014级药剂学专业硕士研究生。
该同学2016年休学,本应于2017年复学,现因个人原因,再次申请休学,根据《湖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第六章第十七条,经本人申请,导师、二级培养单位同意,研究生院讨论决定,同意向灿同学休学。休学日期从2017年2月至2018年2月。
特此通告。
湖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2017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