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修订)》(校行研字〔2022〕10号)以及《湖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研函〔2023〕15号)文件精神,进行2024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具有中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非定向就业的全日制研究生(全脱产学习、档案关系转至我校研究生院)
评选方式为:
1.一年级研究生:除学术成果非常突出者外,原则上:
(1)博士研究生:根据博士研究生入学初试(英语加专业基础)成绩总分排序进行评选;
(2)硕士研究生:学术学位硕士生按同一一级学科内入学初试成绩总分排序进行评选;专业学位硕士生按同一专业类别内入学初试成绩总分排序进行评选;
(3)本硕连读学生:根据其本科阶段各年度综合测评平均成绩排序进行评选;
(4)推免生(不含本硕连读学生):直接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
2.二、三年级研究生
根据研究生上一学年度日常表现、学习成绩、科研能力、专业技能、综合素质等项加权(参照《湖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执行)。
本次评定由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初评,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拟定李菀榆等328名同学获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杨涵中等3291名同学获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详细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5日-2024年11月21日
公示期间,若发现拟获奖同学有任何不实问题,可向研究生院或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反映。
纪检监察部门:0731-88458952
研究生院:0731-88458280
湖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