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3〕220号)、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湘财教〔2014〕29号)及《湖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修订)》(校行研字〔2022〕10号)文件精神。资助对象为我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脱产、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由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初评,此次符合发放对象要求共计3628名研究生。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24日-2024年10月30日
公示期间,若发现拟获奖同学有任何不实问题,可向研究生院或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反映。
纪检监察部门:0731-88458952
研究生院:0731-88458280
湖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