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培养单位:
为全面落实我校关于加强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的有关精神,进一步促进校企合作,切实推动中医药深入发展,决定开展2023年“一方”研究生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3年湖南中医药大学“一方”研究生创新项目课题申报
(一)申报对象
在校全日制一、二年级非定向博士、硕士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1.有理想、守纪律、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协作精神。
2.勤奋好学、学有余力,成绩优秀或学有所长。
3.具有完成项目所必备的支持条件(如实验设备、时间保障等)。
4.身体健康,具有开展课题研究的时间和精力。
5.指导老师应具备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工作责任心强,具有高级职称,熟悉指导学生研究项目设计的领域,对学生科研的指导时间投入有保障等。
(三)申报选题
申报课题研究内容应紧密围绕一方中药配方颗粒的临床应用及配方颗粒制剂工艺研究展开。
拟课题研究如下:
一方中药配方颗粒国标产品临床疗效对比研究
利用一方中药配方颗粒国标产品外治法(敷贴、外洗、外用等)临床对比研究
利用一方中药配方颗粒国标产品制作现代膏方与传统膏方疗效对比研究
一方中药配方颗粒国标产品的药效学研究,药代动力学研究
课题研究内容请围绕一方中药配方颗粒的临床应用及配方颗粒药学研究展开,但不限于以上示例课题。
(四)申报要求
1.申报人可以结合选题要求,自拟题目,进行创新研究。
2.每人限申报1项企业课题,已承担2022年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或企业课题且未结项的不予申报。
(五)经费资助
选取十个项目进行资助,每个项目资助一万元。
(六)申报程序
1.申报人填写项目申请书,经导师、二级培养单位推荐,将《湖南中医药大学“一方”研究生创新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一式两份于2023年4月15日17点前报送研究生院教育管理办公室,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hzdyjsh_xsb@163.com。
(七)注意事项
1.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一年,项目获批后项目申请人必须按照申请书严格实施,保证项目质量,在项目获批后六个月内提交中期研究报告与成果,在研究期限之内至少发表一篇与本课题相关的论文,并在毕业前完成结题。无特殊理由、未提出书面报告而延期的课题视为未完成,取消以后本项目申报资格。
2.项目研究成果及知识产权归湖南中医药大学与一方制药有限公司所共有,在不影响一方公司申报专利的前提下,项目负责人可自行发表论文,论文第一作者必须为课题负责人,且署名单位为“湖南中医药大学”,论文题目加脚注“本文的研究工作受到湖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广东一方制药有限公司科研基金资助。”
二、2022年湖南中医药大学“一方”研究生创新项目结题申请
(一)结题时间
所有2022年度立项课题结题报告须在2023年4月15日17点前将结题材料报送研究生院教育管理办公室(研究生楼103室),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hzdyjsh_xsb@163.com。电子文档命名要求为“××'一方'研究生创新项目结项报告”。没有特殊理由、未提出书面报告而延期的课题视为未完成,取消该课题申报资格。
(二)结题材料报送要求
1、报送材料包括《湖南中医药大学“一方”研究生创新项目结项报告》、公开发表的论文(专著)等一式两份;
2、结题的成果应与立项文件公布的项目相符。
根据立项要求,研究生院将组织课题结题验收,对验收合格的课题发放结题证书。各课题组接到本通知后,请认真做好相关工作,确保研究课题结题工作顺利进行。
联系人:陈君,陈昭蓉 电话: 0731-88458280
附件: 1.湖南中医药大学“一方”研究生创新项目结项报告
2.湖南中医药大学“一方”研究生创新项目申请书
湖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