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3〕220号)、《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湘财教〔2014〕29号)及《湖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校行研字(〔2022〕10号)。资助对象为我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脱产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获得资助的研究生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研究生工作部组织2022-2023学年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格审查工作,经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会议审核。此次符合发放对象要求共计3207名研究生,其中硕士研究生2929人、博士研究生278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2年10月27日-2022年11月2日
公示期间,若发现拟获奖同学有任何不实问题,可向研究生工作部反映。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0731-88458280
中共湖南中医药大学委员会研究生工作部
2022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