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培养单位:
为加强校企之间的友好合作,激励在校研究生勤奋学习,提高综合素质,促进研究生全面发展,我校与湖南康尔佳药业集团联合设立“康尔佳”研究生奖学金,现将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一)学术科研奖,共8名,8000元/人;
(二)创造发明奖,共3名,4000元/人;
(三)创新创业奖,共3名,4000元/人;
(四)社会实践奖,共6名,2000元/人;
二、评选对象
我校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硕士研究生,成绩优异、品行端正、诚实守信,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典型。
三、评选条件
(一)“康尔佳”研究生奖学金学术科研奖
1.公开发表EI、SCI、SSCI期刊论文1篇以上(含1篇,含综述论文)或CSCD(核心库)期刊论文2篇以上(含2篇,不含综述论文)或科技核心期刊论文3篇以上(含3篇,不含综述论文;同一期刊论文每人限一篇),要求申请者必须为第一作者(共同第一作者需排名第一位);
2.主持省部级(含湖南省研究生创新课题)或参与国家级课题(有效排名)1项以上(含1项);
3.获得厅局级(排名前五)或省部级(有效排名)科技成果奖1项以上(含1项);
4.公开出版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著作1部以上(含1部),要求申请者为副主编以上(含副主编)。
备注:参评“学术科研奖”符合以上四项中任意一项即可。
(二)“康尔佳”研究生奖学金创造发明奖
1.申请者作为第一负责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1项以上(含1项)。
2.申请者作为第一负责人获得实用新型专利2项以上(含2项)。
备注:参评“创造发明奖”符合以上两项中任意一项即可,外观专利不计算在内。
(三)“康尔佳”研究生奖学金创新创业奖
1.创办或参与创办了至少一家企业或者社会组织并担任主要负责人,所创办的企业或组织经营1年以上,发展良好。
2.参加创新创业系列竞赛(含大学生课外学术作品竞赛)获得省级银奖(二等奖)及以上奖励(申请者在团队中排名前二)。
备注:参评“创新创业奖”符合以上两项中任意一项即可。
(四)“康尔佳”研究生奖学金社会实践奖
1.品行端正、热心公益事业,具有奉献精神和社会责任感。
2.积极参与各项社会实践活动,表现突出,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奖励两次以上(含两次)。
备注:参评“社会实践奖”需同时符合以上两项。
四、评选程序
(一)申请和初评阶段
各二级培养单位对本单位申报者参评资格进行审核,并在院内公示三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康尔佳”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康尔佳”研究生奖学金申请情况汇总表》纸制版以及相关附件材料报送研究生工作部教育管理办公室(研究生楼103室),并将《“康尔佳”研究生奖学金申请情况汇总表》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3278326667@qq.com。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23日17:00以前。
联系人:陈君,陈昭蓉;电话:0731-88458280。
(二)复评和审核阶段
1.研究生工作部根据申请情况进行资格审查及初评,组织专家评定,推选入围名单进入复评阶段。
2.复评由研究生工作部及资助方(湖南康尔佳药业集团)共同评审,采用现场答辩投票方式。
(三)公示阶段
研究生工作部将拟获奖名单在校内公示3个工作日。
五、有关要求
(一)申请人根据申请条件提交相关支撑材料;
1.个人成绩单,盖公章;
2.论文:需提供刊物封面、封底、目录页及正文复印件,不接受清样;
3.课题:需提供获批文件复印件及申报书;
4.证书:需提供复印件;
5.著作:(包括封面、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页、编委会名单页、编写说明(前言)页、封底);
6.上述未提及的支撑材料根据申请项目具体情况提供;
7.将申请表及附件材料一起胶装(封面及封底均用白色铜板纸),附件材料中根据符合条件用目录页(粉红纸打印)区分开。材料目录与申请表中成果、实践及获奖内容顺序一致,支撑材料须与目录顺序一致;
8.所有支撑材料需经导师及二级培养单位审核签章;
9.所有支撑材料须为在读研究生期间获得。
(二)申请人每人限报一个奖项;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申请;
1.违反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受到校、院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者;
2.无故不参加研究生工作部团体活动2次以上者;
3.无故拖欠学费、住宿费者。
4.学位课程成绩不合格者。
附件:1.“康尔佳”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
2.“康尔佳”研究生奖学金申报材料封面
3.“康尔佳”研究生奖学金申请情况汇总表
中共湖南中医药大学委员会研究生工作部
2022年5月10日